成都市办理单独两孩再生育申请的一次性告知(暂行)

请申请人认真阅读以下一次性告知内容:

一、申请准备方式

(一)网上预约申请

1、预约准备

申请人在Http://123456.scpip.cnHttp: //WWW.cdpip.gov.cn网上平台下载《申请再生育审批表》、《申请再生育一次性告知书》,了解申请的办理程序、要求;

2、预约申请与办理

申请人在Http: //WWW.cdpip.gov.cn网上平台按提示要求正确、完整填写信息,提出预约申请;受理机构审查预约申请,作出如下处理:

(1)审查通过的,受理预约申请,与申请人预约申请材料的审核时间、地点;

(2)不符合政策条件的,作出不通过处理;

(3)预约申请的信息、情况不完善的,退回,由申请人完善。

(二)现场准备申请

申请人到女方户籍所在村(社区)、乡(镇、街道)咨询办理流程、准备什么申请材料;领取《申请再生育一次性告知书》、《申请再生育审批表》;听取村(社区)、乡(镇、街道)工作人员对您咨询问题的解答。

二、申请材料准备

申请人在《申请再生育审批表》内如实填写申请人以及单独一方父母的婚、育情况及申请理由。按要求准备证据材料。

三、申请人正式提出申请

(一)  申请人到女方户籍乡(镇、街道)提交申请材料;正式提出申请。

(二)  委托代理人代办申请事宜的,需提供由委托人本人签字的书面委托,注明委托人身份证号码,明确委托权限。部分委托的,需明确具体代办事项。

(三)  申请人正式提出申请需提供的申请材料:

1 、由申请人填写签名,并由双方户籍所在村(社区)、乡(镇、街道)签字盖章的《申请再生育审批表》。

2、《结婚证》、身份证(现役军人提供士兵证或军官证)、户口薄(首页、本人页、变更页)原件、复印件等证据。

3、申请人系养父母收养的或申请人收养了子女的,提供合法收养证明:1992年4月1日后收养的,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登记证》;1992年4月1日前收养的,提供事实收养证明材料。

4、申请人夫妇一寸彩色合照照片3张。

5、受理机构根据申请人情况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。

四、其它证明

受理机构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要求提供其它证明材料时,请申请人及时提供。

五、 正式受理

通过现场审核确认的,乡(镇、街道)正式立案受理。

六、申请的办理时限

乡级立案至县级做出审批决定共计22个工作日。

七、 签发《生育证》

县级人口计生部门或其委托的乡(镇、街道)在通知审批结果时,一并签发《生育证》。生育后,凭《生育证》、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到乡镇(街道)加盖“已申报出生”条形章,办理入户手续。